香港帝通贸易有限公司南昌代表处等9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名单详见附件)涉嫌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驻在期限届满未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经查,你单位未按规定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或已超出驻在期限届满日期,但未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2022年12月7日,本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和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限期提交年度报告和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的公告》,公告三十日视为送达,责令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截至2023年1月20日期满,你单位仍逾期未改正,仍未提交年度报告、未申请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违反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构成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驻在期限届满未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违法事实,在本局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未改正,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和第五项规定,本局决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登记证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因你单位不在登记住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黄棣贤张菁联系电话:88560127附件:拟吊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名单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