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佳帝实业有限公司等336户企业: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名单详见附件)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因你单位不在登记的住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听证告知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经查,你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纳税也未报送2020年度、2021年度年报,且在登记住所无法联系,其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所指的违法行为,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因你单位不在登记住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黄棣贤、张菁联系电话:88560127附件:拟吊销336户名单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