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龙华区春节期间(1月20日至1月29日期间)在岗带团的注册导游给予政策性奖励补贴,现就奖励补贴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根据《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实施阶段性推动文体旅游市场活力恢复措施的通知》第六条“1月20日至1月29日期间,二、补助条件和标准(一)补助条件1.导游在春节期间带团应取得深圳市电子导游证且注册登记有效期内,5.导游挂靠的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向其注册区域所在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申报资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导游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予以受理,业务主管部门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网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导游自行申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并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材料,申报人应在收到补充材料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充,逾期未补充材料或补充材料后仍不合格的,业务主管部门将拟资助项目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四)执业导游挂靠的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注册区域在龙华区,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