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加强“十三五”期间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黔林资通〔2016〕395号)和州林业局《关于商品材采伐作业设计审批备案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州林字〔2009〕216号)文件精神,我局已批准龙山镇、杏山街道采伐集体商品林林地面积10.26公顷,蓄积量2242.44立方米,出材量1695.76立方米,采伐计划纳入省林业厅下达我县集体林2023年木材生产计划限额内管理,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林业局提出,林业局电话:0855-2623229,公示期7天:2023年2月20日至2月2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林业局将按规定为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准许采伐,附件:麻江县2023年蓝莓产业项目商品材采伐公示附件(第一批).xls麻江县林业局2023年2月20日(来源:麻江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