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分配方案(附件1)和项目绩效目标(附件2)予以公示,本次资金调整为重点扶持“会展项目”,对“会展企业项目”的扶持,对“会展项目”的扶持,由相关地市根据当地会展业发展的需要,从我厅公布的“广东会展项目百强”以及符合当地会展发展需要的会展项目中择优挑选,扶持项目的认定方式以及项目数量,由地市结合资金量和重点培育方向确定,会展项目最高扶持标准,地市认定的符合当地会展发展需要的项目(培育期项目)30万元,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附件:1.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资金项目计划表2.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