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首次纳入单项冠军全市名录库培育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按投资总额的20%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不超过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不超过1万元、2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每户企业省内0.5万元/次、省外1万元/次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