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号)和原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文件《关于印发<辽宁省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和<辽宁省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辽海渔发〔2016〕35号)的相关规定,2018-2019年度共有38艘海洋捕捞渔船完成更新改造取得了“三证”,受丹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船舶检验监督执法大队的委托,大连海洋大学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组织召开东港市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标准船型评审会,专家组依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船标准船型评价方法(试行)>的通知》(农办渔[2017]5号)文件精神,对申报的船型资料进行了评审,辽丹渔25867、25868、26966等35艘渔船的船型评价指标得分均超过80分,符合《渔船标准船型评价方法(试行)》中的标准船型标准,为保障海洋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申请人利益,我局对指标文国家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按比例进行分配,并已向项目申请人征求同意,现将35艘渔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7日至2月27日,附件:1.2018年度更新改造验收合格渔船统计2.2019年度更新改造验收合格渔船统计表更新改造验收合格情况表东港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