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建市〔2022〕276号)和《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汴住建资质〔2023〕1号)文件要求,决定对建筑业企业是否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为标准)进行动态考核,动态考核未通过且整改后仍未满足标准的,一、考核范围:注册地址杞县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二、考核要求:参与动态考核企业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材料,材料清单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企业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复印件4、满足标准的厂房证明复印件5、满足标准的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6、满足标准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证书复印件7、满足标准的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复印件8、满足标准的职称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9、满足标准的技术工人身份证、技工证复印件10、以上人员2023年2月份的个人社保权益单复印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后报送至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6办公室,每项资质提供一套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三、注册地址已变更至其他市、县,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6办公室,四、逾期未报送考核材料的企业,动态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五、详情咨询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6办公室,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