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业孵化能力与管理水平,第三条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以下简称在孵企业)为服务对象,可由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市级孵化器认定,2.申请进入孵化器的企业应是科技型创业企业或科技创业服务机构,第十一条市级孵化器认定程序:1.申报主体填写《孝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第十二条申请认定市级孵化器须提交以下材料:1.《孝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3.附件:(1)申报主体关于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请,毕业企业符合毕业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9)在孵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1)形成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创业服务体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附能提供专业技术平台或中试基地等专业化技术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积极开展对在孵企业的培训、咨询、辅导服务和对毕业企业的跟踪服务,二、申报单位按《孝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申报材料,孝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孵化器名称孵化器类型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运行主体负责人职务职称学历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在孵企业数毕业企业数总建筑面积(M2)用于入孵企业建筑面积(M2)入孵企业租金元/每平用于入孵企业种子基金(万元)服务平台(个)管理人员(人)孵化器管理人员(人)大专以上学历人数(人)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意见:(盖章)年月日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信息表》,企业入孵、毕业管理相关文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