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自贸区正式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以下简称试点),截至2023年1月末,以高水平开放稳住经济基本盘实施便利优质企业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兴国际贸易结算、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等4项经常项目外汇便利化措施,截至2023年1月末,南沙自贸区办理上述试点业务金额142.6亿美元,开展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由银行办理、扩大资本项目收入资金使用范围、外国直接投资(FDI)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等试点业务,提升了企业业务办理效率,南沙自贸区办理上述试点业务金额9.22亿美元,南沙自贸区已有6家企业取得QFLP试点资格,拓展企业融资新渠道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从多个维度推动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包括开展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提升企业跨境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截至2023年1月末,南沙自贸区内企业办理上述业务金额9.06亿美元,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