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驻守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情况按照工作安排,我厅于2023年1月11日至2月10日,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驻守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求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5条,主要集中在体系构建、技术支撑队伍选择、责任义务等方面,共采纳2条,未采纳3条,未采纳原因为:1.建议内容与《指导意见》关联性不大,2.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2〕121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