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源城区源新废品回收站(蔡兴旺、刘远香):我局于2023年2月7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广东省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源社保催〔2023〕3号),依法向你单位追偿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你单位员工李才增的工伤保险待遇共计622228.80元,因我局现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现公告向你单位送达《广东省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源社保催〔2023〕3号),具体内容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附件:广东省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源社保催〔2023〕3号).pdf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