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单位、乡镇(管理局)农业服务中心、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客户: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和永州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安排,全县2022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已开始,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流程和贴息标准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文件)执行,二、贴息对象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资金用于贷款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不超过贷款贷款利率(LPR)的25%进行贴息,按照不超过贷款贷款利率(LPR)的15%进行贴息,单个主体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请各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客户在2023年3月3日前完成系统相关操作【操作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直报平台操作指南(经营主体)】,六、相关注意事项(1)、申报贴息前需准备好的资料:1.申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法律责任承诺书(见附件),4、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请表(需要银行、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签字盖章)(见附件),在申报资料时不需要提供贷款资金使用用途证明资料,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政策,凡申请贷款贴息的经营主体,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唐明荣电话:19892188572双牌县农业农村局双牌县财政局2023年2月15日湖湘农事网址:http://xnzt.hunan12316.com/login.html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直报平台已申报过的经营主体扫右边二维码登录直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