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963号)精神,经审核,确认慈溪市汽车零部件行业协会等7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现将名单公布如下:1.慈溪市汽车零部件行业协会2.慈溪市慈航公益服务中心3.慈溪市观城中学教育基金会4.慈溪市合盛慈善基金会5.慈溪市育才教育基金会6.慈溪市轴承行业协会7.慈溪市一鸣教育基金会慈溪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