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的通知有关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为支持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现下达2023年度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支出列2023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一、请按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安排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资金,确保重点任务支出,二、根据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21〕53号)要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资金不纳入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范围,三、请按照《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7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在确保资金合规使用的情况下,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附件:2023年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分配表河北省财政厅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