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贷款“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用于发展农业产业的个人和经营主体,其中包含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未达到种养大户条件的一般农户、市外引进的职业菜农,二、补贴范围申请并发放了“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的个人和经营主体,三、补贴标准县级财政按季度贴息,借款人按月先行支付贷款利息,县级财政根据每季度贷款发放和贷款展期情况,审核拨付财政补贴,1.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贷款:由县财政给予按100%贴息,2.贫困边缘户和非贫困农户贷款:由县级财政给予50%贴息,3.农业市场经营主体贷款:由县级财政给予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部分30%贴息,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20%贴息,3.发展农业产业的相关资料(产业投入证明、产业产权及规模资料、注册并运营1周年以上的营业执照、合同、协议等)五、申请程序交纸质资料至农业农村局或相关合作银行,并在微信“农业产业振兴”小程序中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线上申请同步,六、受理单位上犹县农业农村局,八、办理时限贷款:实时收申请表,贴息:每个季度贴息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