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六条财政措施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厅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精神,我们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六条财政措施》,河北省财政厅2023年2月14日优化营商环境六条财政措施一、建立税收优惠政策“直通车”,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河北财政”微信公众号开设服务专区,分类公开所有税收优惠政策,设立税收优惠政策咨询电话,二、实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将相关收费项目全部纳入清单,3日内下达市县,3日内拨付市县,四、提升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便利度”,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投标评审,五、全面推行政府非税收入缴款“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