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咨询部门各区人社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岸区人力资源局:027-82733452江汉区人力资源局:027-85709020硚口区人力资源局:027-83631970汉阳区人力资源局:027-84872334武昌区人力资源局:027-88936705青山区人力资源局:027-68860621洪山区人力资源局:027-8739760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027-84852219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4942505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7916691东西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3219926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66000619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9350427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事局):027-67880128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局):027-86779323政策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2〕78号)http://www.wuhan.gov.cn/zwgk/xxgk/zfwj/bgtwj/202206/t20220608_1983869.shtml备注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政策公众指南政策名称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支持标准现标准为923.78元/月/人适用对象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受理/咨询部门各区人社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岸区人力资源局:027-82733452江汉区人力资源局:027-85709020硚口区人力资源局:027-83631970汉阳区人力资源局:027-84872334武昌区人力资源局:027-88936705青山区人力资源局:027-68860621洪山区人力资源局:027-8739760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027-84852219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4942505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7916691东西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3219926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66000619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9350427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事局):027-67880128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局):027-86779323政策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2〕78号)http://www.wuhan.gov.cn/zwgk/xxgk/zfwj/bgtwj/202206/t20220608_1983869.shtml备注3.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公众指南政策名称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标准5000元/人适用对象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受理/咨询部门各区人社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岸区人力资源局:027-82733452江汉区人力资源局:027-85709020硚口区人力资源局:027-83631970汉阳区人力资源局:027-84872334武昌区人力资源局:027-88936705青山区人力资源局:027-68860621洪山区人力资源局:027-8739760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027-84852219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4942505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7916691东西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3219926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66000619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9350427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事局):027-67880128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局):027-86779323政策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武政规〔2018〕31号)http://www.wuhan.gov.cn/zwgk/xxgk/zfwj/gfxwj/202003/t20200316_973397.shtml备注4.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公众指南政策名称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标准5000元/人适用对象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受理/咨询部门各区人社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岸区人力资源局:027-82733452江汉区人力资源局:027-85709020硚口区人力资源局:027-83631970汉阳区人力资源局:027-84872334武昌区人力资源局:027-88936705青山区人力资源局:027-68860621洪山区人力资源局:027-8739760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027-84852219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4942505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7916691东西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3219926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66000619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9350427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事局):027-67880128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局):027-86779323政策依据《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武汉分行关于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36号)http://rst.hubei.gov.cn/zfxxgk/zc/gfxwj/202112/t20211230_3941692.shtml备注5.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公众指南政策名称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支持标准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办理流程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受理申请、审核及公示、资金拨付等工作,受理/咨询部门各区人社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岸区人力资源局:027-82733452江汉区人力资源局:027-85709020硚口区人力资源局:027-83631970汉阳区人力资源局:027-84872334武昌区人力资源局:027-88936705青山区人力资源局:027-68860621洪山区人力资源局:027-8739760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027-84852219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4942505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7916691东西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3219926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66000619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9350427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事局):027-67880128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局):027-86779323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2〕207号)下载网址:http://rsj.wuhan.gov.cn/zwgk_17/zc/qtzdgkwj/tzgsgg/202206/t20220623_1992512.html备注6.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公众指南政策名称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支持标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受理/咨询部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2260580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5617892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3883537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4706003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7253026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6867712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7223125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分局):027-67880230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社保处:027-84891235江夏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服务中心:027-81345800东西湖区社会保险登记服务中心:027-83219926新洲区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027-89350931黄陂区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027-61007157蔡甸区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027-84998783政策依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3号)备注7.阶段性缓缴社保费补缴政策公众指南政策名称阶段性缓缴社保费补缴政策支持标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受理/咨询部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2260580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5617892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3883537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4706003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7253026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6867712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7223125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分局):027-67880230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社保处:027-84891235江夏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服务中心:027-81345800东西湖区社会保险登记服务中心:027-83219926新洲区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027-89350931黄陂区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027-61007157蔡甸区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027-84998783政策依据《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2〕23号)备注编辑:宗夏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武汉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附件:1.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政策公众指南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政策公众指南3.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公众指南4.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公众指南5.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公众指南6.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公众指南7.阶段性缓缴社保费补缴政策公众指南1.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政策公众指南政策名称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支持标准现标准为673.19元/月/人适用对象具有我市户籍,受理/咨询部门各区人社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岸区人力资源局:027-82733452江汉区人力资源局:027-85709020硚口区人力资源局:027-83631970汉阳区人力资源局:027-84872334武昌区人力资源局:027-88936705青山区人力资源局:027-68860621洪山区人力资源局:027-8739760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027-84852219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4942505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7916691东西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3219926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66000619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9350427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事局):027-67880128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局):027-86779323政策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2〕78号)http://www.wuhan.gov.cn/zwgk/xxgk/zfwj/bgtwj/202206/t20220608_1983869.shtml备注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政策公众指南政策名称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支持标准现标准为923.78元/月/人适用对象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受理/咨询部门各区人社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岸区人力资源局:027-82733452江汉区人力资源局:027-85709020硚口区人力资源局:027-83631970汉阳区人力资源局:027-84872334武昌区人力资源局:027-88936705青山区人力资源局:027-68860621洪山区人力资源局:027-8739760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027-84852219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4942505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7916691东西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3219926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66000619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9350427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事局):027-67880128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局):027-86779323政策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2〕78号)http://www.wuhan.gov.cn/zwgk/xxgk/zfwj/bgtwj/202206/t20220608_1983869.shtml备注3.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公众指南政策名称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标准5000元/人适用对象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受理/咨询部门各区人社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岸区人力资源局:027-82733452江汉区人力资源局:027-85709020硚口区人力资源局:027-83631970汉阳区人力资源局:027-84872334武昌区人力资源局:027-88936705青山区人力资源局:027-68860621洪山区人力资源局:027-8739760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027-84852219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4942505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7916691东西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3219926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66000619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9350427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事局):027-67880128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局):027-86779323政策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武政规〔2018〕31号)http://www.wuhan.gov.cn/zwgk/xxgk/zfwj/gfxwj/202003/t20200316_973397.shtml备注4.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公众指南政策名称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标准5000元/人适用对象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受理/咨询部门各区人社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岸区人力资源局:027-82733452江汉区人力资源局:027-85709020硚口区人力资源局:027-83631970汉阳区人力资源局:027-84872334武昌区人力资源局:027-88936705青山区人力资源局:027-68860621洪山区人力资源局:027-8739760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027-84852219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4942505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7916691东西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3219926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66000619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9350427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事局):027-67880128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局):027-86779323政策依据《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武汉分行关于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36号)http://rst.hubei.gov.cn/zfxxgk/zc/gfxwj/202112/t20211230_3941692.shtml备注5.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公众指南政策名称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支持标准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办理流程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受理申请、审核及公示、资金拨付等工作,受理/咨询部门各区人社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岸区人力资源局:027-82733452江汉区人力资源局:027-85709020硚口区人力资源局:027-83631970汉阳区人力资源局:027-84872334武昌区人力资源局:027-88936705青山区人力资源局:027-68860621洪山区人力资源局:027-8739760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027-84852219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4942505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7916691东西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3219926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66000619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9350427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事局):027-67880128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局):027-86779323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2〕207号)下载网址:http://rsj.wuhan.gov.cn/zwgk_17/zc/qtzdgkwj/tzgsgg/202206/t20220623_1992512.html备注6.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公众指南政策名称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支持标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受理/咨询部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2260580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5617892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3883537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4706003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7253026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6867712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7223125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分局):027-67880230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社保处:027-84891235江夏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服务中心:027-81345800东西湖区社会保险登记服务中心:027-83219926新洲区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027-89350931黄陂区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027-61007157蔡甸区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027-84998783政策依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3号)备注7.阶段性缓缴社保费补缴政策公众指南政策名称阶段性缓缴社保费补缴政策支持标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