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函〔2022〕230号)要求,及初审推荐结果反馈情况,拟正式推荐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2名和全国农业农村先进工作者1名,推荐结果如下:一、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2名)刘国雨宁晋县凤凰镇刘路村村民委员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李江坡南和区金沙河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经理二、全国农业农村先进工作者(1名)王彦彬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科科长公示日2023年2月10日起至2023年2月16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人事科或机关党委反映,联系电话:人事科3160146机关党委3160129人事科2023年2月10日三人先进事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