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重点企业:《什邡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已经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七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条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每年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资金,主要包括:产业化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产业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第三条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第四条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程序按照企业自主申报、辖区初审、领导小组联审、结果公示、政府决定、资金支付、绩效评价等程序进行动态管理,第二章使用原则第五条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原则:(一)重点支持原则,重点支持市上主导发展、成长性好、投资规模大、投入产出比高、经济贡献大、就业贡献突出、对产业发展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的企业和项目,第三章使用范围第六条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地方重点企业和重点产业项目,按分类主要用于:产业化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产业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盘活存量资产补助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包括大企业大集团或拟进入大企业大集团企业在融资、项目建设、创新发展、人才(高管)引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市上重点发展、成长性好、投资规模大、投入产出比高、经济贡献大、生态发展贡献突出、促进企业改革改制、盘活存量资产、对产业发展有较强引领示范引导作用明显、社会贡献特别突出的企业和项目,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确定为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和奖励三种,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供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和数据信息;(三)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四)项目申报的其他条件,第十条项目资金申报和审批程序:(一)申报企业根据本《管理办法》向所在辖区(镇、街道、经开区)提出申报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流程镇(街道、经开区)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工发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意见根据××××年××月××日市工业发展资金专题会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