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省直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根据《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长工信发〔2018〕147号)中对认定的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价的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评价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评价考核范围2017年—2021年认定的所有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具体名单见附件4),二、材料报送程序被评价单位请将2022年度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评价材料(负责人代表签字盖章)报送所属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三、注意事项(一)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单位运行管理应具备《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长工信发〔2018〕147号)第五条规定及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不少于3年的相关领域服务的经历,(二)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考核评价材料均要装订成册,请各属地工信部门和科研机构管理部门认真填写《2023年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单位产学研项目汇总表》(附件6),联系电话:88777215邮箱:cckjc@126.com附件:1.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工作总结提纲2.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考核评价材料3.2020-2022年度服务对象名单及满意度汇总表4.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名单(2017-2021)5.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及考核评价指标6.2023年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单位产学研项目汇总表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2月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根据《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长工信发〔2018〕147号)中对认定的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价的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评价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评价考核范围2017年—2021年认定的所有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具体名单见附件4),二、材料报送程序被评价单位请将2022年度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评价材料(负责人代表签字盖章)报送所属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三、注意事项(一)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单位运行管理应具备《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长工信发〔2018〕147号)第五条规定及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不少于3年的相关领域服务的经历,(二)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考核评价材料均要装订成册,(三)以本次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评价考核工作为契机,请各属地工信部门和科研机构管理部门认真填写《2023年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单位产学研项目汇总表》(附件6),联系电话:88777215邮箱:cckjc@126.com附件:1.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工作总结提纲2.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考核评价材料3.2020-2022年度服务对象名单及满意度汇总表4.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名单(2017-2021)5.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及考核评价指标6.2023年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单位产学研项目汇总表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