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施工企业当年兼并行业甲级资质设计企业的,对当年获得绍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称号的建筑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获得嵊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称号的建筑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15.对当年获得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建筑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省级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的建筑业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按照实施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米50元(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50万元)、35元(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奖励,按照实施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米100元(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00万元)、80元(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150万元)和60元(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奖励,五、鼓励企业人才引育20.对引进获得“浙江省勘察设计大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梁思成建筑奖”称号的高端设计人才且社保缴满1年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每人次10万元、20万元、20万元奖励,21.给予当年获得“浙江省勘察设计大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梁思成建筑奖”称号的高端设计人才且社保缴满1年的个人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30万元奖励,给予当年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奖金20万元,给予当年获得“兰花杯”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奖金5万元,23.给予当年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奖金20万元,给予获得“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成果”的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奖金8万元,给予当年获得“绍兴市优秀勘察设计成果”的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奖金4万元,27.对建筑施工企业开拓嵊州市外市场当年承接项目工程合同额累计达到0.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