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管办规〔2023〕3号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业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有效缓解企业“招工难”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难”,全面建立“政府指导、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管理规范”的农村劳动力就地就业帮扶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措施(一)建立农村劳动力信息库,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动态管理,初步建立区、镇、村三级农村劳动力信息库,建立“一企一村”劳务对接制度,区、镇(乡)通过企业缺工调查和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为缺工较多的企业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乡镇(村)搭建直接对接平台,实现企业用工与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双赢,探索设立区、镇、村三级“用工调剂信息对接平台”,支持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个人为台商区企业引进劳动力,各乡镇要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业宣传力度,附件:1.泉州台商投资区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表(未就业)2.泉州台商投资区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表(已就业)3.泉州台商投资区就业服务网格工作人员名单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2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黄美雄,附件3泉州台商投资区就业服务网格工作人员名单序号乡镇村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2023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