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决定启动2023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申报其他类型的主体也应在服务数字乡村及智慧农业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二、申报认定程序2023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严格按照《认定办法》执行,形成推荐名单(含推荐排序)报送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三)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评分标准科学严谨开展评审,最终由农业农村部发布2023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名单并授牌,三、申报材料申报主体须向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基本情况表(分类型)》及相应辅证材料,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材料应包括正式报送文件、经审核的示范基地申报书、基本情况表及辅证材料、省级专家组初审推荐名单(含推荐排序)及专家组成员名单,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做好相关主体的申报组织和初审推荐工作,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尽快确定本年度认定工作联系人,示范基地推荐、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将推荐材料报送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附件2、3),邮编100125(请注明“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材料”)电子邮箱:nyncbxxzx@agri.gov.cn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