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参加2021年行动计划的优胜团队、参加2022年行动计划的优胜企业,二、支持政策1.优胜团队,2021年行动计划的优胜团队负责人带领团队于2021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18日在山东注册成立企业,并获得2022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三、有关要求1.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指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优胜企业、团队享受政策,优胜团队成立的企业,企业法人必须为团队负责人,且需提供自2021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18日之间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核心团队成员在企业任职等证明材料以及创新竞技项目进展情况,确保推荐企业、团队符合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申请支持的企业、团队需对所提报的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将企业、团队申报材料审核后,于2023年2月24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同时提报各类材料电子版到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