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发服办: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和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鄞经信〔2022〕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鄞州区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在鄞州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主要从事工业与信息产业制造、研发和服务相关的企业,二、补助类型及申报条件(一)数字化转型管理体系认证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申请企业须是制造业企业,2022年度首次取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2.0评定为AA级(含)及以上的证书,认证或发证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2.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申请企业须是制造业企业,2022年度首次取得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三)国家、省级、市级项目在企业数字化转型领域里,对列入2022年度国家、省级、市级大数据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广应用等试点示范项目,(四)工控安全申请企业须是制造业企业,在2022年首次取得工控安全贯标认证证书,三、申报相关事宜(一)各申报企业按项目类别填写申报材料,(二)各所在地的镇、街道、园区归口管理部门,并对属地内申报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三)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2月24日(四)受理地点:区经信局数字产业科(惠风西路77号205室)(五)受理人及联系方式:朱彬彬89296938附件1:2023年鄞州区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数字化转型管理体系认证奖励申报材料.doc附件2:2023年鄞州区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机器换人应用奖励申报材料.doc附件3:2023年鄞州区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国家、省级、市级项目荣誉奖励申报材料.doc附件4:2023年鄞州区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工控安全补助申报材料.doc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