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融媒体中心拟定于2023年2月13日10时,对《只此青川》宣传片组织履约验收,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采购人:青川县融媒体中心验收地点:青川县融媒体中心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39-0812-5634望有意进行社会监督的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实际使用人或受益者、社会媒体届时参加,以社会监督人的身份在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前,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青川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