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建筑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金融办、温州银保监分局)2.创新企业经营模式,支持工程总承包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3.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4.加快专业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5.支持企业创优夺杯,对本市承建项目获“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本市建筑企业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7.加强产业工人培育,(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12.推动绿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投资促进局)15.推行工程全过程咨询,(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三、强化要素保障18.完善产业政策体系,以支持建筑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主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19.健全司法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局)20.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