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乡)、街道及宁波市海曙区休闲农业协会: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休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海农产办〔2021〕1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度海曙区休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请组织有申报意向的单位于2月28前递交申请材料,并做好初审工作,申报区级规范化农旅融合示范点(农家休闲旅游点)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海曙区规范化农旅融合示范点创建申请表》(附件1),申报新业态农业项目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海曙区新业态农业创建申请表》(附件2),申报乡村休闲农业旅游综合保险补助需由区休闲农业协会提供投保方案、投保建议名单等相关材料,申请材料要求一式三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严春风89297216,宁波市海曙区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2月9日附件:附件1-4.doc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