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学会组,按照《河北省林学会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的规定,2023年河北省林学会将组织开展第十四届林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四)林业标准、科技示范、计量等技术成果,二、提名条件(一)成果和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必须是河北省林学会会员,(三)林业标准、计量、发明专利(2020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之间发布或公布)等成果,(五)已获省、部级(含)以上和河北省林学会林业科学技术奖的成果或项目不再提名,三、申请方式与提名渠道(一)林业科学技术奖由成果完成单位向具有提名资格的提名单位和专家学者申报,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二)具备林业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的单位和专家学者有:(1)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林业草原部门、林(果)学会,四、申报材料要求及截止日期每项成果的提名材料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两类,材料名称及装订顺序如下:1、河北省林学会林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2、必备附件(含工作报告,曾获科技奖励或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各提名单位或专家学者统一将提名材料报送至河北省林学会办公室,附件:1、河北省林学会林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2、《河北省林学会林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3、《河北省林学会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河北省林学会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