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河北省林业科普奖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省林学会将于2023年组织开展第十届河北省林业科普奖评审工作,科普作品奖包括科普文章、科普著作、科普译作、科普报告、网络科普作品、影视作品等,紧密结合林业草原中心任务的科普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在林业草原科普作品创作、科普活动的组织、林业草原科普理论研究等方面具有重大贡献和影响,奖励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科普文章、科普著作、科普译作、科普报告、网络科普作品、影视作品等林业科普作品的单位或个人,6、已获国际或国家、省级奖的项目不再申报河北省林业科普奖,二、申报程序和材料1、申报林业科普作品奖(以单位名义申报)、活动奖、人物奖的项目必须经过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推荐,并以推荐单位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河北省林学会,以个人名义申报林业科普作品奖的项目可以直接向河北省林学会申报,具有林业科普奖推荐资格的单位有:(1)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林(果)学会,2、申报林业科普奖应按规定填写林业科普奖申报书,申报材料包括:(1)填写统一印制的《河北省林业科普奖申报书》(格式见附件),(7)申报作品(网络科普)需提供访问人次的相关证明,三、其他材料寄送:河北省林学会办公室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学府路75号河北省林学会办公室联系人:刘春鹏、陈霞电话:0311—68123415、67507091(传真)邮编:050061电子邮箱:hbslxhbgs@163.com附件:1、河北省林业科普奖申报表(科普活动类)2、河北省林业科普奖申报表(科普人物类)3、河北省林业科普奖申报表(科普作品类)4、《河北省林业科普奖奖励办法(试行)》河北省林学会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