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请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应符合《湛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二)申报市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必须在广东孵化在线育成平台(http://www.gdfhq.org/frontend)登记备案,二、申报材料(一)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须提交以下材料:1.《湛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简介及证明材料,7.在孵企业清单、在孵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8.孵化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管理和运营制度、创业导师工作机制、服务体系和入孵企业签订的孵化协议等相关文件复印件,10.广东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登记成功后生成的备案号复印件,(二)申报市级众创空间认定须提交以下材料:1.《湛江市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4.众创空间管理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管理人员清单,5.众创空间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管理和运营制度、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创业导师聘任协议和服务体系等相关文件复印件,6.众创空间可支配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9.广东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登记成功后生成的备案号复印件,三、有关事宜(一)请各县(市、区)科技局积极做好本辖区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组织工作,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湛江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引进智力管理科梁建波联系电话:0759-3338445E-mail:3338445@163.com附件:1、湛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doc2、湛江市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doc湛江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2月2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