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集中式光伏发电开发项目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3〕84号)有关要求,现请各镇街组织2023年度集中式光伏发电开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在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二)年内可开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二、申报程序各镇街组织企业申报,统一编制印发省2023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项目一经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三、申报条件(一)在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复合性光伏项目还需编制可行的农业种养方案并获得专家评审意见,(二)年内可开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土地性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二)各镇街务必认真组织审核项目申报材料,未获得接入系统方案批复的项目应在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后20个工作日内向电网企业提交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报告,对未纳入年度建设方案的项目,附件:1.XX街道/镇申报2023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计划项目清单2.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集中式光伏发电开发项目的通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2月6日(联系人及电话:李静恬,88315602)附件:1.附件1:XX申报2023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计划项目清单.et2.附件2: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集中式光伏发电开发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