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为大力培育和发展我省技术转移机构,按照《湖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85号,特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工作,成立1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机构或法人内设机构,3.独立法人机构应主要从事技术转移相关(专业)活动、法人内设机构应具有开展技术转移的能力,独立法人机构上年度营业收入(或申报当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其中技术转移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元,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成交数不少于20项,法人内设机构上年度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成交数不少于10项,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管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并提交纸质推荐函和《申请认定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信息汇总表》至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推荐单位须对申报单位有关材料严格审核,三、申报推荐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2日至3月6日,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1日,邮编:410013附件:1.湖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2.申请认定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信息汇总表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