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发展壮大我区村级集体经济,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我区将继续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经各村申报、各镇推荐,组织项目评审小组审核,同意将7个推荐项目(详见附件)纳入2023年省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现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3年2月6日一2023年2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公示单位: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513-82210689通讯地址: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行政中心15楼1541办公室电子邮箱:hmnbjgz@163.com,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