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1号文件)和《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规定,现将南漳县2022年拟补发第四批稳岗补贴单位公示如下:序号单位编码单位名称2021年12月参保人数补贴金额(元)1100090051南漳县笠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103536公示期为7日(2022年2月6日-2022年2月12日),凡对上述企业或单位有疑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联系电话:0710-52319970710-5232878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