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阳江港广泰隆码头有限公司拟在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建设阳江港13号和14号泊位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特此公示,项目名称:阳江港13号和14号泊位工程项目位置:阳江港海陵湾港区申请用海单位:阳江市阳江港广泰隆码头有限公司用海面积:5.9873公顷用海类型:填海造地用海、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期限:43年备注:该项目申请建设填海造地的面积为2.5157公顷,属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地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0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