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2〕109号)要求,此次共分配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23万元,其中“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配套经费100万元,疫情防控环境应急补助经费123万元,现将拟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科技与财务科或局机关纪委反映,联系方式:科技与财务科2247660局机关纪委2237659附件:1.“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配套经费分配建议表2.疫情防控环境应急补助经费分配建议表附件1“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配套经费分配建议表单位项目名称拟分配金额(万元)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配套经费100附件2疫情防控环境应急补助经费分配建议表序号单位名称拟分配金额(万元)1顺庆生态环境局122高坪生态环境局123嘉陵生态环境局124阆中生态环境局105南部生态环境局106西充生态环境局167仪陇生态环境局108营山生态环境局109蓬安生态环境局1010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511四川省南充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1212南充市生态环境局4合计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