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产业扶持财税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府办﹝2021﹞18号)“各市县、园区在制定招商引资、产业培育和扶持政策时,不得出台与企业缴纳税收直接挂钩的扶持政策,”为落实文件要求,原总部经济扶持及相关实施细则已依规停止执行,且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于2022年印发商贸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企业相关扶持政策,与原总部经济扶持政策扶持范围重叠,综合以上两方面,拟对《洋浦经济开发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暂行方法》》《洋浦经济开发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浦管规〔2019〕1号)予以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或来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儋州市财政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5日(共10天)联系电话:0898-28823414联系地址: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大厦908附件: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洋浦经济开发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暂行办法》《洋浦经济开发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