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8】41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8号)文件精神,按照市中心工作安排部署,我中心对申报技能提升补贴的参保职工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共有3名参保职工符合补贴条件,按照文件要求,现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即: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公示期内对补贴条件有异议的人员,可拨打以下电话反映情况:0379-63939853公示名单见如下附件:2023年1月技能提升公示明细.xlsx西工区社保中心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