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支持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41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64号)文件精神,切实发挥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在企业生产中的使用效率,组织专家组按照“成熟一家验收一家”的原则,对2022年小龙虾产业提质增效项目获批的5家企业中潜江市楚螺香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核查验收,通过现场核对设备安装情况、财务付款情况、采购合同等验收材料,验收组一致认为项目建设与实施方案一致,财务手续完备,财务审计与实际投资一致,通过验收,设备采购总额535.73万元,应补助金额150万元,此前公示作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月6日-2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