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商发〔2023〕1号各有关企业:根据《娄底市商务局娄底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外贸促进资金、加工贸易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娄商发〔2022〕42号)、《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外贸促进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商贸〔2022〕1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2年省外贸促进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来源娄底市财政局下拨我县的2022年外贸稳增长资金(娄财外指〔2022〕23号),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1.符合国际贸易协定和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服务“三高四新”战略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外贸企业出口便利优惠融资办法的通知》(湘财外〔2018〕9号)文件,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开展“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无资产抵押担保融资办法”项下的出口订单融资,最多支持4个展会,最多支持4个展会,对企业通过合理运用远期结汇、人民币外汇期权、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等金融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而产生的手续或服务费,对本年度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对2022年度外贸破零(进出口10万人民币以上)给予2000元奖励,对2022年度进出口业绩同比翻番且达到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奖励5000元,不同的项目不能混合在一起制作材料上报,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扶持项目资金,双峰县商务局双峰县财政局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