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厦铁路环保拆迁”项目需征收位于洪塘镇范围内部分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根据评估机构产生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厦资源规划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在邀请被征收人代表、镇(街)、社区组织代表及公证机构参与监督和公证下,抽取产生本项目的评估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23年2月7日下午3点二、地点: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三、具有征收评估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将报名参与评估抽签书面函告(评估机构盖章)送至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重点办,联系电话:0592-7252922/18859771395,四、采用随机公开抽取的方式,从参与报名的机构名单中产生如下评估机构:1、随机抽取五家具备房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安置房市场评估价、标准房市场评估价、同区域相同房屋用途的市场租金进行评估,2、随机抽取一家具备房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装修进行评估,对该项目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内机械设备设施等资产搬迁费用进行评估,四、本通知同时在http://www.xmta.gov.cn/zc/zdly/zfxx/zdfwzshbc/tzgg/平台公布,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厦门市同安区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2月3日附件下载·报名须知(1).docx·厦资源规划〔2022〕10号(1)(1).pdf·2022年厦门市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1)(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