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亭山变、华共变迁改工程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湾新城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亭山变、华共变迁改工程,环保投资252万元已于2023年1月16日在杭州旭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网站公示,本项目变电站站内排水采用雨水、污水分流系统,站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拟排入站址南侧同登路市政污水管网,站区雨水经雨水口收集后,多余的水溢流至雨水泵站,经雨水泵站升压后排入站址南侧市政雨水管网,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站外垃圾转运站,废弃蓄电池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直接回收处置,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