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扩区的请示(赣发改开发区〔2023〕42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同意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扩区,二、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面积为238.7417公顷,扩区面积189.1783公顷,扩区后总面积427.92公顷,扩区后的四至范围拐点坐标由省自然资源厅落实,三、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建设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扎实稳妥推进开发区加快发展,规划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切实保护和节约水资源,五、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建设情况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