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3-2024年)》及《金山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二、关于申报条件申报的项目需在支持范围之内,6.项目单位可申报多个项目,属于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环境评价和设计方案等规划类项目,三、关于申报资料要求项目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材料真实性相关要求见附件3):1.项目申请表(网上填写)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详见附件2)3.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详见附件3)4.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5.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6.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7.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11.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1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等13.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支付凭证14.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四、申报程序1.请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项目单位先与税收征管关系所在街镇(园区)联系(联系人见附件6),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上传的附件须为PDF格式,完成系统申报,项目答辩人员应当为本企业该项目的负责人,并具有技术先进、模式创新等特性的项目,(二)重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对重点项目,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保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严格履行相关义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