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登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门市房)对外出租委托第三方实施方案》(登用房[2017]5号)和登封市嵩阳街道出具的《房屋委托管理协议书》,登封市城市更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受托依法对登封市行政机关办公用房(门市房)进行托管租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一、托管租赁期限三年,按照《房屋委托管理协议书》规定甲方为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乙方为登封市城市更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1、乙方代甲方对外招租,包含房屋的推荐、带看、签订租赁合同事宜(租户的出租合同由乙方与租户签订),2、乙方与租户签订租赁协议前,应将租金、用途、期限等情况告知甲方,租赁协议向甲方备案,3、甲方对委托房屋进行监管,甲方每个月15日前对房屋出租情况及房屋状况进行定期核查,乙方应查验清理退租房屋,6、乙方在管理房屋时应对每个房间建立工作台账,咨询电话:13939097321联系人:何先生地址:登封市嵩阳路220号登封市城市更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