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海南国际设计岛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工信规〔2021〕3号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将《海南国际设计岛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9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国际设计岛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第二条海南国际设计岛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认定范围参考国家对设计产业的学科分类(见附件1),按运营类设计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运营类基地”)和文化传承类设计示范基地(以下简称“文化传承类基地”)授予牌匾和证书,申请单位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海南国际设计岛示范基地年度申报指南(每年另行制订印发),颁发“海南国际设计岛xx示范基地”牌匾和证书,第六条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初审内容:(一)申请主体资格的真实性,第七条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认定授牌单位的经营发展、设计和服务能力、从业者数量等情况加强沟通了解,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每年12月底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如实报送年度工作情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会同相关部门对示范基地开展抽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撤销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成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附件1:设计行业细化分类(参考)附件2:“海南国际设计岛示范基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