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全市科技型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全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户,二、实施步骤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2月——2023年4月)通过市县区联动方式,第二阶段:第一批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4月——2023年5月)按照省科技厅对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安排,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省科技厅一经发布,向全市科技型企业进行通知,指导企业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第三阶段:通知答辩阶段(2023年5月——2023年7月)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不经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推荐,配合省科技厅做好通知申报企业答辩工作,第四阶段:第二批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8月——2023年10月)待省科技厅下发第二批认定通知后,向全市科技型企业进行通知,配合省科技厅做好认定工作,第五阶段:总结提高、持续推进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2月)将一年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