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正式公布首批十大省级示范智慧商圈名单,智慧商圈创建和服务大提升行动,2020年7月,我厅会同省委改革办开展全省智慧商圈创建和服务大提升行动,公布了12个试点和8个培育的“浙江省智慧商圈试点(培育)名单”,2021年3月,我厅指导出台省级地方标准《智慧商圈建设与管理规范(DB33_T2310-2021)》,制定出台《浙江省示范智慧商圈创建及服务大提升行动评价细则》,《评价细则》从面积、营业额、商户数量、商圈消费场景、交通便利情况等考量商圈基础条件,从智慧设施、智慧环境、智慧营销、智慧商务、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等“六大”场景28个子项考量智慧改造和服务提升,积极推进智慧商务、智慧设施、智慧服务、智慧营销、智慧环境、智慧管理等“六大”场景应用创新,(十大省级示范智慧商圈简介和提升成效见《浙江商务》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l2lKN-t3KVvAI0JP3H1a1w)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首批省级示范智慧商圈的宣传力度,持续推进智慧创建和服务大提升行动,厅流通发展处2022年1月5日。